味精可以說是我從小吃到大的調味料,
無論是炒菜還是煮湯,媽媽喜歡放一點味精在菜餚裡面,別提味道多鮮美了!但是近些年來網絡上一直在盛傳味精是一種致癌物質,不僅不天然吃多了還容易生病。而在這年頭通常只要被認定不天然,跟該死就已相去不遠了。
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讓廣大不明真相的群眾不知道到底哪種說法是正確的。那麼,味精到底能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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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炒菜時習慣放味精
但據最近台灣的一項調查發現,
約有30%的人由於
攝取味精過量而出現了嗜睡、焦躁等現象。
而對味精的種種非議由來已久,
有的甚至說某某國家已經立法,吃味精犯法。
這讓很多美食愛好者心有顧慮。
吃吧,擔心生病又會被人說沒見識;
不吃吧,覺得難以下嚥。
事實上,我國以及那些被說成禁吃味精的國家
卻從未停止過生產味精,
人們的生活中也幾乎每天都沒離開過味精。
那麼,為什麼大家會對味精有這麼大的偏見呢?
味精之所以被認為是致癌物質,是因為早在1968年就有科學家報導,有人食用添加味精的餛飩湯後出現從頭到上肢有麻木感和全身倦怠等症狀,並因此有了個「中國餐館症候群」的名稱,然後味精就背上了黑鍋。事實上,當年的網絡並沒有現在發達。不存在網上差評和什麼爆料公社可以爆料,這位科學家便把這個經歷發表在十分有公信力的科學期刊《新英格蘭科學雜誌》上,所以到現在仍有人對味精存在誤解,甚至以訛傳訛。
是否致癌,看看它在我們身體裡如何工作,就清楚了
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鈉,
是以糧食為原料,國外一般用糖、蜜作為原料,我國用糧食作物,比如大米或是玉米來生產味精。人體的味覺器官中存在著氨基酸特異性受體,谷氨酸鈉水解為谷氨酸,谷氨酸有鮮味,從而使味精發揮增進食慾的作用,並且誘導消化液的分泌,促進食物的消化吸收。
谷氨酸鈉存在於葡萄、番茄這些水果中,像牛奶、雞蛋、豬肉等食物中也同樣存在。這些常見的水果和食物都是經常吃的,對身體可是大大有益,甚至連我們人體都會製造,既然連人體都會製造,那味精哪會有毒呢?
那麼什麼情況下味精才會有毒?
谷氨酸鈉容易處於一種並不穩定的狀態,加熱後極易脫水變為焦谷氨酸鈉。
但溫度並不是人們傳聞的100℃。
味精溶解最佳溫度是70℃-90℃;
如果到了200℃以上,
谷氨酸鈉才能變為焦谷氨酸。
一般烹飪條件達不到這個溫度不說,其次,焦谷氨酸沒有鮮味,更是沒有食用和商業價值。
所以味精不宜與食物一起長時間烹調,
也不宜在煎、炸和烘烤食品中使用。
都跟你說了味精可以吃~
味精是安全的,從急性毒性、亞急性毒性、慢急性毒性、致畸形性、突然變異性試驗等多種試驗中已經證明了這一點。但是,安全的不一定是健康的,安全是以正確使用為前提的。早在1999年,專家們就總結出每天每人食用50克-200克的量,一般不會對人體產生任何危害。
切勿過量,否則就真的傷身了
當然,任何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劑),即使它無毒,也不可食用無度。味精的使用同樣應有一定的限制:味精添加應適量,每道菜添加的味精不應超過0.5克,每人每日攝入量不超過6克。
當味精攝入過多時,會使人體中各種神經功能處於抑制狀態,導致人體出現頭暈、頭痛、嗜睡肌肉痙攣等一系列症狀;一些人則會心跳加速、心慌意亂。血液中谷氨酸增高也會限制人體對鈣、鎂、鋅、銅等必需微量元素的吸收,還會妨礙兒童骨骼發育;長期使用過量的味精可能導致視網膜變薄,視力下降甚至失明。
因此不要長時間、習慣性食用大量味精;不要對味精高溫加工,因為味精在高溫時會分解成有害物質;在烹飪時,最好在出鍋之前再加入味精。因為長時間加熱,會形成焦谷氨酸鈉,喪失了味精的鮮味。
此外,包括美國、歐盟都已將味精歸入安全的添加劑,所以各位真的不用擔心味精對人體會有不好的影響,但是一切還是以適量為主,任何事物過量對身體都沒有好處。